产品中心
停车场升降杆伤人职责该谁担?
产品详情:
在许多收费停车场的出入口处,都有一根主动升降杆,用来办理车辆次序。如有行人在此经过会存在必定危险,北京市民李女士就遭受了这样一次意外。
其时,李女士骑自行车经过北京市海淀区某收费停车场出入口时,被主动升降杆砸到,导致腰部受伤、车辆和眼镜受损。在与停车场办理方某物业公司洽谈无果后,李女士将物业公司诉至海淀区人民法院。
两边各不相谋,职责该由谁承当?民法典第1198条规则,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办理者或许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证职责,形成别人危害的,应当承当侵权职责;该法第1173条规则,被侵权人对同一危害的产生或许扩展有差错的,能减轻侵权人的职责。
“本案最大的争议点是被告是否尽到了安全保证职责。”承办法官赵一凡介绍,“安全保证职责的意图是保护别人的人身、产业安全。因为安全保证职责人触及职业广泛、品种杂乱,不同职责人对不同保护目标所负有的安全保证职责是不同的,法令无法清晰其具体的细节内容。要考虑安全保证职责人地点职业、区域等多种要素,归纳判别其是不是现已尽到安全保证职责。”
法院审理以为,被告在其办理的机动车出入口主动升降杆处,未悬挂制止行人通行的显着标识,未尽合理极限范围内的安全保证职责,致使原告遭受人身危害,应该补偿合理丢失。结合原告差错程度,物业公司承当50%的民事补偿相应的职责,李某本身承当50%的差错职责。
“本案判定具有必定社会含义。一方面提示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办理者及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必定要采纳必定的办法保护别人的人身或许产业安全,及时进行安全危险危险排查,防备安全事故产生。”我国政法大学副教授陈汉表明,另一方面也提示大众要做好本身安全的“榜首职责人”,对生疏环境需求慎重,如因本身差错导致权益受损,也应对丢失承当对应职责。
违法和不良信息告发电话: 告发邮箱:报受理和处置办理办法总机:86-10-87826688
上一篇:停车场车牌识别收费系统升级改造助力城中村停车更规范提升市容市貌!
下一篇:空降栅栏道闸一体机的环保性能与优势-驰安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