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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滨江豪宅业主质疑开发商涉嫌违规:一半车位只售不租第二辆车月租高达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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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小区车配比1比2,可是开发商竟将B1层车位全部装上地锁,只售不租,进而又对每户业主第二辆车收取2400元的高额月租金。“根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小区车位租赁费用应为600-800元/月。”近日,徐汇区宝能华庭小区多位业主反映,开发商为高价出售停车位采取的这些伎俩不仅“吃相难看”,更已涉嫌违反《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
视频:徐汇滨江豪宅业主质疑开发商涉嫌违规:一半车位只售不租,第二辆车月租高达2400元小区一半车位只售不租
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徐汇区天钥桥南路1288弄宝能华庭小区开始陆续交付,原本一切都顺顺利利地进行,可到了今年8月中旬,业主们发现平静的生活被掀起了涟漪。
由于此前入住的业主较少,整个小区的两层地下停车库暂时供业主们随意停放,且不计数量、不收费用。但是在8月14日,业主们突然收到物业管家发来的消息,称B1层车库将进行雨棚和地坪维修,暂时不再使用B1层地库,业主只能从原有的东门出行改成从北门出行,没办法进入B1层,所有车辆需停往B2层。
根据管家发来的信息,安装雨棚需要半个月,而地坪维修没有具体的工期,至此业主们也并未多想。
可在施工期间,陆续有业主发现,B1层的车位上慢慢的出现了一个个地锁,大家去询问物业,对方也没有给出任何解释。
业主刘先生质疑到,物业和开发商的行为不仅对业主隐瞒了实情,也侵害了业主使用地下车库的合法权益,但是地锁还是陆续装满了B1所有车位。
很快,到了今年11月4日,物业管家转达了开发商的通知,称现在开始车位认筹,此次仅销售 B1层的车位,标准车位售价65万元,子母车位售价98万元,微型车位售价52万元。
不少业主认为,小区总共439户居民,车位有接近1000个,配比超过1:2,而且车位价格相较于周边小区明显过高,因此买下车位的业主并不多。
“现在B1车位只能买,不让租,这根本不合理。”如今,宝能华庭B1层的车位除了已经售出的,其余车位上的地锁全部处于升起状态,月租车辆只能停放在B2层。
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机动车停车位,应当提供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使用人使用。建筑设计企业尚未出售的停车位,应当出租给业主、使用人停放车辆,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出租。
B1层车位“只售不租”的问题还没解决,B2层车位月租的费用问题再度引起业主不满。
11月20日,物业管家又一次发来通知,称 B2 层车位开始办理月租,为非固定标准车位,需按照物业管理指定区域停放,月租价格为800元一个月,且仅开放给每户业主一个车位。
“我们小区业主基本都有两辆车,或者马上要买第二辆车,只让租一个车位是啥意思?”对此,多位业主向开发商提交了沟通函,在多次沟通之后,开发商最终同意让业主租赁第二个车位,但是价格让业主们大吃一惊。
物业规定,小区业主若需要租用第二个车位的,按照临停优惠价80元每天计费,非业主车辆临时停车则按10元/小时计费,每天封顶120元。
刘先生提到,根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第十三条第(二)款约定,车位租赁费用为600-800元/月收取,如今业主第一辆车是按照800元/月收费,大家不明白为何第二辆车没有参照合同标准收费,而是大幅涨价,远远超出周边同档次小区的同类车位价格。
“不得不让人怀疑开发商故意使用畸高的车位租金,胁迫业主购买车位。”另一位业主秦先生说,开发商和物业还设置了一条规定,租赁车位需要每个月去物业现场付费,这明显是为了卖车位而故意设置障碍。
近日,新闻晨报·申度记者来到徐汇区天钥桥南路1288弄宝能华庭小区,在B1层车库看见,几乎每个车位上都安装了黄色地锁,且大多处于升起状态,其入口处贴着醒目标语称,由于B1车位处于销售中,暂未对月租、临停车辆开放。
现场多位业主表示,因为着急出门,他们开着家里的第二辆车出小区时,被收取了110至120元不等的停车费,而收款方是保安的个人账户,显得很不合规。
记者了解到,该社区物业为深圳吉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该物业公司经理曹先生和记者说,无论是月租车位定价,还是B1层车位暂时不能出租的规定,都是开发商上海濠泉房地产有限公司制定,物业公司负责执行。
“我们和开发商都是一个集团旗下的。”曹经理表示,开发商是物业的甲方,而物业的职责也还是为了服务业主,所以他们夹在中间也很为难,对于业主质疑的问题,他们已向集团及开发商反馈。
当天,记者提出采访开发商的诉求,并将采访函通过物业转达给开发商,但是截止至发稿,上海濠泉房地产有限公司并未回应。
同时,记者从徐汇区龙华街道城建中心了解到,街道有关部门已经多次联合徐汇区房管局物业科、市场管理所、城管执法队等部门约谈宝能华庭的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协调处理宝能华庭小区车位事宜。
“目前还是以搭平台沟通为主,争取尽快解决居民和开发商、物业之间的矛盾。”该街道工作人员说道。
小区一半的车位“只售不租”是否合理?月租车位首辆车和第二辆车价格悬殊有何依据?对此,新闻晨报·申度记者正常采访到物业管理法律专家黄友健进行解读。
黄友健表示,开发商希望能够通过售卖车位收回款项无可厚非,但如果车位长时间没有卖出,那么“只售不租”的做法就不合适。
对于宝能华庭租赁车位首辆车和第二辆车价格不相同的情况,黄友健认为业主需要查看在购房前是否与开发商有过相关约定,同时查询车位月租价格是不是在有关部门进行备案。
“如果说备案租金是800元/月,且在车位配比足够的情况下,开发商或物业单方面设置第二辆车的租金提高,肯定是不合规的。” 黄友健表示,根据上海市发布的《关于加强商品住房及其附属地下车库(位)等设施销售监管的通知》规定,同一商品住房项目小区内同一区域、相同类型的地下车库(位)等附属设施,应实行同一租赁价格标准。业委会成立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可以擅自调整地下车库(位)等附属设施的租赁价格。业委会成立后,如需调整租赁价格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业委会协商确定。
“想要变更租赁车位价格,需要业委会征求业主意见之后,才能更改。”黄友健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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